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市场主体不可缺少,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题中之义、必然之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精准锚定自身职责定位,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把优化营商环境当作政治监督的关键任务,紧盯市场主体面临的最紧迫困扰,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难点、痛点与堵点,多个维度发力,扎实高效工作,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监督方式,实现精准聚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多样化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与精准度。在综合运用传统监督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思路,推行“大数据+监督”创新模式,搭建功能强大的大数据监督平台,实现税务、工商、政务服务等多领域数据的深度融合。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实时监测与分析比对,快速定位企业在经营和行政审批流程中存在的异常情况,精准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的不良现象,有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强化协同合作,凝聚监督合力。针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监督难度较大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与各部门协同合作,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与审计、财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构建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形成监督联动、职能互补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良好氛围。 聚焦作风沉疴,深化靶向治理。营商环境问题的根源,往往在于干部的作风能力。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等作风沉疴,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会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聚焦此类问题,精准靶向施治。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整治等方式,对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对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严明纪律和高效监督,清除作风障碍,打造风清气正、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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