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从事城市管理的巡查员,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规定巡查员没有星期天,凡是周一至周五期间没有完成任务的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正常上班补任务。我在3月20上班时间工作地点发生工伤害导致脚面粉碎性骨折。多次与菏泽市人社局工伤科确认,菏泽市人社局工伤科说:“根据我叙述的情况属于工伤申办范围。但菏泽市人社局工伤科未按照工伤办理。
职工上班时间发生伤害菏泽市人社局工伤认定为何受阻?就申报工伤事宜我给单位多次打电话,单位一直在说走着程序呢。最后还是超过了三十天的时间,未在三十天内完成工伤认定。
菏泽市人社局工伤科说:“三十天内由单位申报工伤由工伤基金出资,超出三十天由个人申报工伤由单位出资。”对于菏泽市人社局工伤科的这一说法为何单位称不知道?
菏泽市人社局没有将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到位缺乏学习导致的! 这充分说明菏泽市人社局的工作没做好!个人承担工伤保险为何不按工伤办理?我的联系电话:188530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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