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认定名单的通知》。我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和河口街道东劝村、李坨村、四扣村被认定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 为深入推进“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的工作安排,省有关部门于2022年10月起组织开展了首批“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创建评估认定工作。经过标杆创建,各地探索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样板,为加快乡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经单位自评、市级初审、第三方评估、省级联合审查、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全省65个乡镇(街道)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443个村(社区)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 开展“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重点是乡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关键是发展模式的探索。下一步,我市将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标杆创建层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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