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3日上午9点左右,我乘坐的由潍坊开往北京的G176次高铁在德州东站停车时,四位男子冲进14车厢,当时我坐在16F号,四个人一句话也没说,两个人抓我两只胳膊,一人採着头发,将我拖出车外,我痛苦喊叫,大喊救命。拖出车外后,一个人一支胳膊别在身后,我一反抗就使劲拧,一个人在身后按住我的头,当时我喊救命也喊不出来,冲出站外后,拦了一辆出租车向东行驶,在出租上我叫他们松开我的胳膊也不松,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也不说… 将近11点时,在齐河县高速路口遇到了由潍坊驶来的一辆面包车,他们将我从德州的面包车上拖出来,又塞进面包车上,这时我才知道是潍坊市奎文区公安局怕我去北京上访对我进行非法绑架… 第二天早上,在东关街道办事处孙同志陪我到潍坊市中医院看受伤的左胳膊。 6月26日下午3点半,我在社区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德州东站铁路派出所就6月23日发生在德州东站非法绑架案进行报案,一开始一切正常,办案民警将做好的笔录交给领导看后叫我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然从外面进来一个人坐在我身边,叫我不要报案了。我问他是干什么的,他说是潍坊奎文区公安局的,我说我是来报案的,请你出去,办案民警也叫他出去,他就出去了。 接着又进来了一个约八十岁左右的老人,坐在我身边,说我穿的很干净,很有文化,又问我一个月多少钱工资,不要报案了,回去好好过日子吧,多么好的社会了十几分钟,他说他是这里原来的领导,被我拒绝后,进来一位戴红袖章的民警是副所长,也是劝我不要报案了。被我拒绝后,他拿出了一张潍坊奎文区公安局的传唤证复印件,说上面有你的签字。我说案件是上午9点在德州东站发生的,这个签字是下午6点在潍坊东关派出所写的,因为传唤证上的内容造假,我签了四个字“胡说八道!”我质问副所长:“这能证明上午9点发生的非法绑架案是不违法的吗?”这位副所长哑口无言。 我要求调出当时车厢和车站的录相,这是唯一的证据。这位副所长脑羞成怒,说你不服你就告去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离开,此时已是下午6点了。 7号下午,我到潍坊市中医院拿检查报告,报告确诊:“患者左侧冈上肌肌腱损伤(左肩袖损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发生无法无天,践踏法律的恶性事件!老百姓告状无门,无处申冤…
13605361489 宋乐义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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