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本人到烟台路电信营业厅办理手机业务,2号营业员告诉本人:现在电信营业厅有一个活动,免费把家里宽带提速,免费赠送设备,只需要办理一下手续就好。本人还问了一句:不增加费用吗?得到2号营业员肯定回答:不增加任何费用。如是在营业员提供的电子签名处签名办理。 本人的家庭套餐常年固定在120元左右,属于“达量降速”的类型,达到一定流量后会自动降低网速但不会增加流量费用,非常省心。9月下旬,电话突然停机,查看网上营业厅话费发现,预存话费已经用完,以为是系统调整问题,就续充话费。9月账单话费显示:超流量使用,月话费256.5元。 本人到了营业厅,找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承认是工作“失误”,套餐在没有对本人表述清楚情况下做了修改,同时表示不能退回原套餐。如是,一个多月以来,本人开启了10000号投诉之路,到现在没有得到解决,但也清楚了电信营业厅在办理相关业务的过程,各位看官看看有没有类似经历和遭遇: 一、 “诱导消费”。本人到营业厅办理业务,工作人员会查看个人所有信息,然后会很“善意”、很“友好”的提醒和鼓励办理与自己有关的其它“免费”的增值套餐,“免费”、“不收费”、“网速快”、“服务更好”是营业厅工作人员的“塞到”本人耳朵里面的“甜美”语言。实际证明:没有免费的电信午餐(见图一)。
二、 投诉之路。每次拨打10000 号,本人都会得到积极的回应,并表示赶紧办理(见图二)。
每次都有来电回访和支持,表示知道是怎么回事,事实清楚,“营业厅会有专人来解决”。就这样,一个多月下来,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没有解决的根本原因是:不能退回原套餐。问题来了:电信营业厅的套餐不是自己制定的吗?为什么能修改不能回退?因为套餐消费标准在提高,电信部门对消费者设卡限制,只有增长消费,只有对消费者层层“揩油”“剥皮”,资本论的一些理论在这上面运用的活灵活现。 三、一个“拖”字了得。很多人跟本人一样,想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工信部投诉热线。工信部投诉热线毕竟是政府权力机关处理问题的权威,需要确切的证据证明材料。本人向电信要书面的不能解决问题的证明,得到的答复是正在办理还不能出具。本人终于明白,10000号之所以这么积极回应,无非就是玩一个“拖”字诀,把消费者拖的精疲力尽,拖的没有时间和精力为此执着,拖到不再去维权,正好达到电信营业厅的目的。 四、 “文字游戏”。遇到 像本人这样子执着的电信营业厅又会怎么办呢?终于,电信工作人员来电说加微信退费,本人也为电信能认真公正办理感到欣慰。(见图三)等看明白了,又是一身冷汗:电信营业厅出了问题,错要加在消费者头上,“用户自行上网费用”(这句话乍看没错,不是自己上网还是谁上网啊?细看“自行”这两个字可是属于自己的过错自己应该承担责任的),继续看:“首次流量争议,费用只处理一次,后期不予处理”,怎么看都是消费者错了,同时,以后的这个问题,就此画上了句号,别再想着去维权了,因为你签字了。
烟台路电信营业厅这种行为属于恶意“诱导消费者”、涉嫌变相“价格欺诈”应该没问题的,但是不是属于“电信诈骗”本人不懂,各位看官怎么看欢迎评论,本人受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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